许多应届毕业生或是刚刚加入工作的新人,往往弄不懂“工会”是什么,有时候问老员工,他们也不能准确地解释清楚,甚至老员工对工会的理解也只是发发礼物的一个组织,更别说知道工会的作用和意义了。那么工会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工会,全称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也称劳工工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等等。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待遇、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在我国,一般大单位才会有工会,在工会法第六条中明确提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当你和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可以请出工会,相当于工会可以从中起到调解的作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单位内部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工会主席担任主任,成员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共同组成。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双方财力、精力的损耗来消除矛盾。
同时工会还有监督作用,劳动法第四条中规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并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在企业里,员工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我们工会提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有条件的,工会还可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女职工专项保护协议》等。劳动合同法中还有规定提到,如果公司要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事先将解除的理由告诉工会。
此外,工会还应该与“公会”、“行会”、“协会”这几个概念区分开。公会主要是同一个行业的商界企业界的机构或者个人维护自身利益,协调同业利益的联合组织,其成员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比如电子游戏公会)。行会和公会是一个意思,只不过以前叫行会,现在叫公会。而协会和工会类似,但是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强调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而是强调同业者的集合。
所以说工会是什么意思呢?工会不是单纯的给员工发电影票和小礼品,或是组织团建的机构,而是被雇佣的人的联合组织,是用来保护被雇佣人员合法权益的,企业在没有告知工会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雇员工是违法的,所以在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之后,就可以请出工会来帮忙调解,发挥其真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