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通常会采用裁员的方式来实现目的,但裁员一般需要对员工赔偿,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部分资金损失,因此部分单位又会以调岗的方式来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进而规避赔偿。那么,单位以调岗的形式裁员违法吗?
用人单位不可以以调岗的形式完成裁员。因为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以此为由裁员属违法行为,原则上是无效的。
1、若用人单位存在调岗行为不合法、不合理,且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接受调岗,起诉要求双发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
2、劳动者若不想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调岗为由,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继而又以旷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其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作为劳动者,应该清楚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自己的岗位,并以此为借口裁员属于违法行为。大家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获得合法赔偿。千万不要因为不喜欢被调岗后的工作而选择主动辞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