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有一些非常奇怪的现象,有些员工在离职时,公司巴不得赶紧让其离开,毫不犹豫批准他们的离职申请;而还有些员工提出离职时,领导会极力挽留,甚至会让其他相关人员也参与挽留之事。那么,针对想辞职被领导强留这种现象该怎么办呢?建议大家认清以下现实,然后进行正确应对。
第一,自己能力一般的情况下,领导留你,多半是客气话。对于很多没有贡献、不能创造利益的员工离职,领导其实是想让他早点离开的,但苦于没有好的机会。因此,针对这些员工,领导的极力挽留很有可能只是为了日后好相见。
第二,当你在谈话时提出薪资相关问题的时候,千万别把领导的挽留信以为真。因为在领导看来,你很可能想用离职作为涨薪的手段,领导的极力挽留极有可能是“缓兵之计”,先稳住你,然后再私下抓紧招人补岗,等待有合适的人选时,或许会立即批准你的离职申请。
综上,如果你的情况符合以上两种,就一定不要把领导的挽留当回事,坚定自己的离职信念,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待离职申请审批下来之后,安静离开即可。
如果你是公司技术骨干、是管理核心,独当一面的同时还为工作岗位、管理文化注入新的活力,那领导很可能是真心想挽留你。因为这种情况下,你选择辞职,领导可能会想:你为什么辞职?是想涨工资,是想职位调动,还是你有了更好的出路?如果同意你辞职,领导以后的工作怎么开展?培养一个替代者尚需时日,而你离职的同时也放弃了多年的苦心经营等等。这时领导的挽留是非常真诚的。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大家真诚地跟领导沟通下自己的职业规划,让领导明白你的辞职动机,毕竟个人职业发展才是重中之重的。当领导认可你之后,自然会放你走,或者给你创造实现自我职业规划的平台与机会,给足你的安全感。对于这种决策,大家权衡利弊再进行处理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可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大家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级领导,待30天之后,劳动关系便会自动解除,到时大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并足额发放相关薪资。
综上所述,当自己想要辞职,却被领导强留时,一定要考虑清楚自身的价值影响、自己想要辞职的真实动因,以及领导强留你的真实目的,从而综合利弊进行决策即可。如果确实想要离职,又遭遇公司强留的,建议大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