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求助:如果被公司辞退,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吗?
无忧解答:
首先强调一点:千万别马上在离职书上签字。因为签字了,代表你认可了一些事情,会对后面的维权造成被动。只要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有补偿或是赔偿;而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没有任何补偿费用的。
所以你可以做的是:
1.问清楚公司让你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公司以你不胜任工作为理由——劳动法规定公司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参看《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注意,员工不胜任工作,首先要拿出证据,其次,要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后,仍旧不能胜任工作,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这条帮助个人判断公司方是无故解除还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让你离职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要辞退员工,并非只是一纸辞退通知书就能解决的,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包括经过与当事人谈话、相关的考核、公司领导审批等等,如没有经过法定的必须程序,辞退行为当属无效。
3.个人可以提出考虑的时间
无论公司方提出什么样理由或是方案,稳妥起见,个人都可以提出考虑的时间。这个考虑的时间是个人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的时间,个人可以与家人朋友商议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对策,有必要保留相关证据。
4.争取让公司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基于前面1-3的步骤,你手头应该有一些与公司谈判的筹码,这个时候可以争取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主动解除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协商无果,公司不同意,因为你有筹码在手,就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仲裁。
总之,面对离职要冷静处理,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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