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确定了珠海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自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放宽后,人才引进的政策有哪些?又有哪些变化呢?
1、放宽学历条件:非全日制大专学历也可人才入户
由过去的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放宽为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2、放宽并统一年龄条件
新规将学历人才、职称人才、技能人才入户条件放宽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3、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限制条件
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限制条件;取消珠海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限制条件;
4、放宽“先落户后就业”条件:毕业五年内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直接入户
在珠海没有工作、没有社保、没有房产,但属于“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不受珠海人才引进入户的对象范围限制,仅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市公安局负责)。
按照当前规定,除依法收养、政策性安置入户渠道外,目前珠海现行户口迁移有四个主要渠道。除上述人社部门负责的人才引进渠道外,另外三个渠道由公安部门负责:
1、直系亲属投靠入户——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珠海常住户口;
2、“两个五年”基本条件入户——在珠海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珠海常住户口;
3、“先落户后就业”入户——对毕业五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1、新规增加“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指哪些重点企业?
新政规定:在珠海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
2、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户对工作、社保或个税有时限要求:
(1)重点企业优秀人员需要在珠海市工作及参保或缴纳个税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
(2)“先落户后就业”人员无须在珠海市有工作、社保或个税记录;
(3)其他人才仅须在珠海有工作、社保或个税记录,不限制相关年限。
珠海人才引进政策自实施以来,各经办机构一直秉承程序简、服务优、覆盖广、效率高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手段。新政策正式执行后,人才引进核准服务将实现全类型人才“零跑动”,办事流程更简便,且无需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