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进入一家用人单位开始上班时,双方就应该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在不懂劳动法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给的合同并不会细看,以为只要签了字就行。但实际上不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还是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劳动合同法中一定要知道的八个时间点吧。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任意设定试用期长度、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就延长试用期等都是违法行为。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其他特殊情形需要紧急处理及抢修等情况除外。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致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视为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以后,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其他特殊情况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劳动关系的确认和保障,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合同法都应该有一定的了解,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应该注意多个细节,特别是上文中提及的八个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