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很多人对在此期间应该领取的工资并不了解,其实对此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今天就来一睹究竟吧!
工伤工资应照常发放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由此可知,职工因工负伤处于医疗期的时期也称“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应按原来的标准发放,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而绩效奖金是不包含在内的。
除工伤工资外的其他补助
1、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注:需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注: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另外,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的,除此以外还可以申请伤残补助。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开开心心上班,平平安安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