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因此,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辞退员工、解除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工伤员工和用人单位谈及赔偿金问题的时候,应该了解哪些知识呢?因工伤被辞退,可以赔偿多少?
劳动者因工负伤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金,具体规定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一般情况下,单位应该保证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不得逃避对工伤职工的赔偿问题。
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具有选择权。也就是说,劳动者面对被辞退的情况,可以选择要求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经劳动者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四川省规定为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60个月、六级伤残48个月、七级伤残26个月、八级伤残18个月、九级伤残10个月、十级伤残6个月;具体基数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上赔偿标准是法律规定的正常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在与因公受伤的员工谈赔偿问题时,只能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增加赔付额度,而不能减少。无论是正在谈论相关赔偿问题的,还是马上要讨论的,工伤员工都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