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领导口头劝退怎么办?很多员工在这个时候,通常会陷入误区,认为领导口头劝退等于自己已经被公司辞退了,因此自己可以不去上班了,还能拿到被辞退的经济补偿,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你此前也存在这样的误区,那就赶紧来看看以下正确做法。
被领导口头劝退后,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就不上班了,相反,应该继续上班。
很多人被领导劝退时,会习惯性地听从上级的安排,领导告知自己明天不用再来上班了,部分员工就真的会照做,并会认为自己是被公司无故劝退的,还能拿到一笔补偿金。但这样的做法和想法都是错误的,因为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按照领导的口头说法,在工作日不上班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旷工,而很多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会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书面规定——“员工无故旷工X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进而过失性辞退员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样,如果员工接受领导的劝退,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也是得不到一分钱赔偿的。
被无过失性辞退的员工,若公司无法拿出正当理由,是可以通过谈判协商以及劳动仲裁等方式获得赔偿的。因此,在被上级领导口头劝退的时候,应该保留好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主动离职或是过失性被辞退,而是被公司无过失性辞退。
在与领导谈话的过程中,可以打开手机进行录音,并在谈话的过程中问明白,公司打算让自己工作到哪一天,工资开到哪一天,五险一金交到哪一个月月底,之前按照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奖金发放到哪个月。在得到这几个问题的答案之后,通常可以认定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拿出合理证据,即可认定是单方面辞退员工,属违法行为。另外,如果在口头谈话的过程中,自己没有找到机会录音,也可以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向劝退自己的领导提问,并保留交流记录。
保留好证据之后,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发放书面通知,还可以要求多支付1个月工资。若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之后,用人单位态度坚决,拒不赔偿,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并将之前谈话过程中保留好的证据一并提交。
在面对领导的劝退谈话时,很多劳动者容易情绪激动,进而忘记保留证据或就关键问题进行提问,所以当这种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时,要做的是平复好心情之后,再按照正确的步骤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