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朋友小Z说他被领导批评了,因为他最近都准点打卡下班,领导说自己还没下班,小Z就先走了,太”不懂事”了。
小Z觉得很委屈,说好的8小时工作时间,自己又没早退,怎么就错了。而且自己每天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办公室也没得到嘉奖啊。凭什么早到没奖励,按点下班就要被批评,有罚没奖,这个制度不公平。
只说8小时工作制这个制度,按点下班当然没有错,我们也坚决反对那些以各种名目让员工无理由加班的做法。但是任何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都会遇到或多或少的问题,我们要全面分析。
人不可能8个小时一直处在工作状态,偶然休息放松一下也合理,所以只算工作时间的话,按点下班其实是不够8小时的。从老板的心理出发,当然希望员工的工作时间越久越好,特别是工作时间还不够8小时的时候,人性自私利己的那一面就暴露出来了:“我出钱雇佣你来工作,你时间都没待够,太不像话了”。老板自然心理不平衡。
这时候通过早上早到一点,下班晚走一点来弥补工作期间的休息,也是弥补老板心理的不平衡。
说到这里,有人就说了虽然我工作期间不可能一直集中精力保持8小时都完全投入工作,但是我付出的时间和通勤成本、在家吃饭和在公司吃饭的差价成本、面对不喜欢的环境领导同事的情绪成本等都是付出啊,这些老板也没给我补偿啊。完全可以抵消工作间隙的休息。
但是账不是这样算的,你有你的成本,老板也有自己的账目。我们更应该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看待这个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的业务线越来越广泛,分工越来越细,需要配合的部门就多了起来,为了保证沟通效率,大家固定在一个统一的时间一起上下班,才不会出现找需要配合的同事找不到的局面,工作效率也才会提高。
之前工人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精力和体力到达极限,工作期间当然是能休息就休息,能偷懒就偷懒,大家的休息时间不一样,集中精力工作的时间也不一样,配合度不高,生产效率低下,生产出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资本家发现通过调整工人的工作时间和待遇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成效率。
最早引进8小时工作制度的是福特汽车公司。1914年,福特公司不仅将标准的工作时长改为8小时,并且将工人们的薪资翻了一番。让许多公司吃惊的是,随着工作小时数减少,同样的工人,他们的生产力却大幅度地提高了。而福特公司的利润率也在两年间得到巨幅的增长。这就促使其他公司也采用这种更短的八小时工作制作为员工的工作标准。
8小时工作制本来的目标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如果演变成一个要不要晚走的选择题,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如果工作确实做完了,我相信按点下班老板也不会说什么。
相反,相同的工作量还要加班的员工,工作效率也高不到哪里去。时间久了老板自然知道谁在摸鱼,谁在认真工作。大可不必为了一时的偏见,也成为一个“磨洋工“的人。
那些强制员工工作做完了也不要留下来刷手机凑时间的老板,估计也经营不了什么好公司,建议你好好考虑下去留问题。
但是 如果仅仅是为了按点下班而下班,而受到领导批评的话,我觉得问题还是要从自身找,可能真的你工作都没做完;或者偶尔一次领导找你有事;全部门都在赶一个项目,就你不配合等。
把8小时工作制当成一种武器,陷入被害妄想的境地,就真的不懂事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我们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作为员工对公司和老板履行了义务,不能只要求权力,而罔顾义务。
当然了作为老板,要想企业长久发展下去,也肯定要在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之间多方位考量,保证员工在可接受的范围为公司卖力工作。我们遇到问题一定要全面分析,不要只看片面之词做判断,这样很容易做出错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