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各位观众老师大家好啊,这里是每天努力打工的打工人小酥。一说到打工人,大家能想到什么?
熬夜、加班、秃头。
还是 “打工人,打工魂,打工才能人上人。” 的口号?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听过这句话,“打工人,打工魂,打工永远难成神。开公司,发工资,迟早成为乔布斯。985,211,手里简历火速交,再见,打工人。”
作为卑微的打工人,有时下班了也不能逃脱被支配的恐惧,比如下班时间到了,自己的工作明明已经干完,但是领导和同事都没走,走还是不走是个值得纠结的问题。
所以,工作完成了该假装加班吗?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然而现实中打工人却干着超过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长, 996、007、8116+8,休息时间被工作占用是家常便饭,不加班就是不上进,不加班就会面临被辞退。
被裹挟的加班,打工人这样说:
@郭施亮
准时下班被人认为是偷懒,却不得不假装加班,这是非常不健康的职场现象,但是员工也是非常无奈与被动。建议企业领导主动准点下班,起到引领作用,那样员工才会准点下班。
@安广禄
工作完成了,下班时间到了,就正大光明的下班回家。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既能体现自己的工作效率,又能显示与众不同的个性,何乐而不为呢!
@小满
工作完成了该不该假装加班,具体还需要看企业文化如何,如果你在以“加班文化”著称的日企工作,那最好随大流,哪怕工作早早完成,还是要装模作样表现出“忙”的一面,不然工作永远没有做完的时候,领导肯定会额外给你施压,增加工作量,如此也不利于在领导心里留下好印象。如果你工作在奉行996工作制的互联网大厂,还需要苦练讨好技能。
@与恶无感·向光而行
刚毕业时就不敢准时下班,都会晚半个小时看看领导或者老板有没有下班的意思、周末就离谱了,有事没事都得加班,加完还要开会,就是没有通知不能下班那种。现在?6点我准时关电脑,我管你下不下班!
@AlainCollins
表演性加班只会让工作越来越烂。
@平陆成江的养乐多Anna
加什么班?还不如回家睡觉了啊 。
可以看出打工人对加班既愤怒又无奈,对于下班后工作完成了要不要假装加班,小酥这样看:
这份工作值不值得加班?
通常情况下,我们之所以会加班,无非两种情况,一类为自动加班,另一类为裹挟加班。自己工作已经完成,但介于领导和其他同事都没走只能假装加班,这显然属于裹挟式加班,这样的加班值得吗?小酥认为这种形式主义的加班显然不值得,它并不能为个人以及公司创造多余的价值,我们应该勇敢拒绝。
如果不假装加班损失成本怎样?
当然,我们也要考虑一下,如果不假装加班对自己的损失成本是什么样的?比如,有些企业本来就盛行加班文化,不管你是真加班还是假加班,不加班就会被辞退。如果这时加班比被辞退损失成本低,那留下来比走要好些。如果被辞退比加班损失成本低,不假装加班比留下来好。这个需要咱们自己去平衡,每个人接受程度不一样所做的选择自然不同。
我们还可以换一种思路,如果是有偿加班,此时走还是不走咧?
其实不管走还是不走,小酥认为最理想的工作方式还是8小时工作制,这个8小时可不是随随便便制定下来的,它是通过长期实践摸索出的比较合理的工作时长。不过作为打工人也要有一定的职业担当,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必须加班,我们也要发挥出职业精神。
工作既是为了生活也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少一些表演性加班,多一些实质价值才是王道。你觉得呢?